- 索引号: 241069X00/2025-00077
- 发布机构: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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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 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5年1月2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以下简称234号令),于3月1日起施行。234号令系对2018年《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作出的全面修订,工作要求更明确、督察考核更严格、管理内容更规范、制定程序更严谨、责任追究更压实。234号令印发施行后,州政府办公室组织全州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认真研学,部分州级部门和县市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对如何落实好234号令有关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监督处理等多方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需要州级层面指导帮助的工作内容、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以及234号令的具体规定,州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制定了贯彻落实234号令配套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234号令配套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为234号令,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
三、目的意义
234号令涉及省人民政府安排的重大涉法事项,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领会精神并以州人民政府名义高质量制定出台234号令配套实施细则,有助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质量。同时,州级部门和县市在具体工作中,将234号令规定和配套实施细则结合起来操作,便于全州工作前后顺利承接,解决困难问题,保持工作成绩,强化守正创新,进一步实现创优提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程序管理实施细则、备案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评估清理实施细则、监督处理实施细则共5份试行文件,重点细化234号令相关规定,突出明确我州的具体做法,对州级部门和12县市实际操作进行指导规范。
(一)制定主体管理实施细则共计26条。重点细化州、县(市)、乡镇三级制定主体及其职责等。突出明确工作实行定职定责,并将落实精文简会规定与加强文件制定必要性把关有机结合;制定文件的权限范围,将依法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州、县(市)各类管理委员会、园区等管理机构纳入制定主体。
(二)制定程序管理实施细则共计43条,分七章,包括:总则、论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查阶段、集体讨论阶段、公开发布阶段。重点细化制定文件要严格履行论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5项程序,规范有关单位职责等。突出明确普遍性论证和安全稳定、性别平等、儿童友好评估的具体内容,以及文件印发“三统一”的具体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通过专门座谈、专项听证等方式听取建议意见,规范座谈和听证的具体操作。
(三)备案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共计15条。重点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改”。突出明确备案审查实行权限、要件、时限、内容、结果、预审等6项规范管理,对县市和州级部门制定事关产业发展、推动项目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基层管理涉法问题疑难复杂的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州人民政府视情开展指导性预审。
(四)评估清理实施细则共计25条,分四章,包括:总则、评估管理、清理管理、附则。重点细化工作主体、评估管理、清理管理。突出明确综合评估流程、委托评估规范、评估报告内容、动态清理要求,以及文件全面修改、简要修改和予以废止的相关规定等。
(五)监督处理实施细则共计22条。重点细化监督处理主体,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其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中单项占比等。突出明确日常监督的4种方式、分类处理的不同情况;采用“一线工作法”,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监督,以能力为结果相应处理;加强对事关维护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实施、规范管理服务、促进社会进步,以及为基层减负的一致性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处理。
五、主要关注点
贯彻落实234号令配套的5份实施细则,文件各自既具备独立性,文件连贯也具有整体性,突出落实234号令有哪些重点内容、需要掌握的程序环节、工作节点有什么要求、具体工作由谁负责、实际推进该怎样做、结合大理实际如何做得好。配套实施细则旨在实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与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鉴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较多且可能修订,234号令对一些工作内容已作出规范的实际情况,实施细则未对234号令所有内容进行覆盖式细化规定,且亦无必要大量重复已有的上位规定。因此,为确保文件简练且相对稳定,统一明确实施细则未作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同时,234号令实施过程中省级层面将会对具体操作进行指导,我州在实际工作中也将不断做好深化提炼。因此,实施细则冠以“试行”字样,以便后期适时修订完善。
六、施行时间
2025年3月18日,贯彻落实234号令配套实施细则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3月28日印发,4月1日起施行。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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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