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223号的答复(A类)

尊敬的李银江代表:

您在大理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请求解决凤仪镇各村组代征安置用地办证、开发利用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将安排由凤仪镇牵头,各村委会(居委会)和村民小组配合,厘清各村组代征安置用地及已用和预留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面积、位置等具体情况,完善代征安置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方案,统一报我委研究决策,待方案批准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土地手续。

二、我委将安排由凤仪镇牵头,区开发建设部、区域合作部、经济发展部等相关部门配合,提出分阶段开发利用方案:第一阶段临时用于片区停车场、堆场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第二阶段土地手续完善后,结合凤仪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采取综合利用合作开发方式,进行产业项目建设,以保障村组、村民利益。制定方案报我委批准后,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代征安置用地的开发建设。

感谢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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