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35号的答复(C)

李俊代表

在大理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大理经开区实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经开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审批情况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和节约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积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20161月之前,大理经开区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均给予备案审批。20162月,为规范发展光伏发电,云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能源水电〔201615号),文件规定“环境敏感区域不得建设光伏电站”,同年中共大理市委召开八届第69次常委会议,研究讨论了《大理市五大基础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经研究决定:为保护大理市生态环境资源,大理市辖区内不再审批任何形式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大理州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试行)》(大政办通〔202160号)文件要求:应坚决避让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洱海保护管理范围、重点景区景点和生态敏感区域。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均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因此20162月至今,大理经开区未审批过新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经开区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分析

华晟、嘉仕伯、欧亚、来思尔等园区内企业都曾提出申请在厂区房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企业在厂房层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不仅可以降低能源成本、提高稳定性,还可以实现环保节能、改善工作环境等多种效益,符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结合企业的需求和经开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利用好上登片区太阳能资源、推动光伏项目深度布局、加快零碳园区建设,大理经开区于20243月以《关于在上登片区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上报州人民政府报请批示,目前还未批复。

三、意见和建议

光伏发电项目对行业的节能降耗、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电源结构中的比例发挥重大作用,也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待州政府进一步明确洱海保护范围内如何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后,经开区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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