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董良萍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4年1月30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大理市满江街道满江农贸市场189—193号的经营场所所出售的乳扇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AI计)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一)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