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典型案例】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监管领域典型案例(一)

案例一:大理市鸿胜灯饰城涉嫌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202372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对其所销售的LED吸顶灯(规格型号)BRM230-QC1401A14W220V∽50HZ、缤纷深防眩筒灯(规格型号)BRM-BFSFXTD-2.5C6W220-240V∽50/60HZ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样本所检“标记”项目不符合GB7000.1-2015GB7000.202-2008标准要求,判定为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检验,样本所检“防触电保护”项目不符合GB7000.1-2015GB7000.201-2008标准要求,判定为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