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合作中心机构职能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定研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规划,拓展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空间和规划范围,探索创新与全州各县(市)和省内其他州(市)的“飞地经济”、“集中建园”、原料地和加工地利益共享等融合发展新模式。

2.协调推进飞地园区、共建园区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并做好项目落地、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3.协调配合大理市做好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班子成员

主任  李 俊  主持区域合作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龙春艳  分管区域合作中心办公室工作,协助主任做好跨区域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

三、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中心办文办会、档案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中心有关材料的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中心事业单位有关工作和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大理市做好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外合作科:负责探索创新融合发展、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新模式;组织推进或参与推进区域间的联动对接、服务和洽谈工作;推进区域间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的签订;开展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裕龙大道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1906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359230